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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实施方案

2023年11月13日 11:27  点击:[]

为组织实施好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根据《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辽科发〔2022〕17号)、《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22〕57号)、《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辽科发〔2022〕56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沈阳工程学院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是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与沈阳工程学院共同设立,旨在通过辽宁省科技计划导向和辐射作用,推动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为进一步孵化和培育具有解决行业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问题,产出标志性成果、关键核心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的科研项目奠定基础。

二、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3年12月至2025年11月。

三、支持项目类别、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

(一)联合基金项目。

1.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计划支持项目8项,单项支持强度5万元。

2.面上资助计划项目。计划支持项目24项,单项支持强度8万元。

(二)联合计划项目。

1.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计划支持项目16项,单项支持强度30万元。

联合计划项目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尤其是聚焦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和22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乡村振兴发展、民生改善等重点任务,重点支持我校聚焦“电、碳、辽”领域及辽宁省相关产业布局,针对能源电力行业企业关键共性问题,开展技术攻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支持的重点方向为:

1.智能电气设备及系统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电机电器智能化设计与分析;电气设备的高性能控制;电气设备的故障诊断技术;新能源并网与控制、安全稳定分析、电网调度运行技术;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稳定性分析与控制技术等。

2.清洁燃烧发电与节能降耗及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电力系统源网荷储关键技术研究;高温流态化储热技术研究;电站汽爆生物质联产关键技术研究;生物质流化床混合燃烧关键技术研究;发电设备节能降耗与低碳经济运行关键技术研究;微/介尺度流体控制及其在微流控元件中的应用研究;绿色氢能耦合燃烧节能降碳装置研发及系统应用关键技术研究等。

3. 新能源发电与储能协同调控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智能光伏储能分级能效倍增户用系统;区域综合能源系统源-荷精准预测技术与多层目标优化调度技术研究;复杂地形风电机组功率曲线数值测定方法研究;基于噪声测量技术的风电机组传动链故障诊断系统的研究与应用;电力市场环境下虚拟电厂优化调度与出清技术。

4. 电力系统优化与控制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多能互补协调与经济调度优化技术;面向供能侧与用能侧的能源大数据分析及预测技术;智能制造、综合能源系统的优化决策与智能数据解析;清洁能源发电变频监测、控制技术;新能源系统功率预测与控制技术。

5. 能源电力装备集成设计与故障检测技术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电力设备及生产过程状态在线监测及故障检测预警技术;机械装备系统可靠性设计及服役性能评估方法研究;火电和核电机组汽轮机弹性基础的反共振隔振技术;风力发电机组动力反共振阻尼技术;电力装备多学科集成设计与优化;能源电力装备故障识别技术;电力装备视觉处理与检测技术研究;设备故障预测和健康管理技术研究。

四、资助条件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等文件关于支持青年科技人才在科技任务中“挑大梁”“当主角”的有关部署,申报博士科研启动项目负责人须是2020年1月1日(含)之后获得博士学位(包括博士后),男性申请人为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为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面上资助计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申报联合计划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 45 岁以下的青年科技人才,对项目负责人不设职称、学历限制,着力培育一批科技人才后备力量。项目负责人应为人事工资关系在我校的全职科研人员,有能力、敢担当的优秀中青年科技骨干优先。

五、组织程序

1. 11月10日,启动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11月11日(周六)下午17:00截止,对预申报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各项目申报人员线下完成申报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撰写工作,待系统开放后第一时间完成系统填报。

2. 11月12日,制定《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实施方案》;发布《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的通知》,正式启动项目申报,不局限于预申报人员。

3. 11月13日,将《沈阳工程学院2023年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项目实施方案》报送省科技厅确认。

4. 11月15日,项目申报人员提交实名、匿名版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佐证材料电子版。

5. 11月16日,科技处和工程技术研究院组织专家分别对联合基金和联合计划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校领导审阅。

6. 11月16日,履行校领导审议决策程序后对拟推荐结果进行公示。

7. 11月17日,根据通知要求将推荐项目清单报送省科技厅。

六、保障措施

学校向省科技厅出具自筹资金来源说明及承诺书;学校拥有完备的科研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制定了《沈阳工程学院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将本着诚实信用、友好协商、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的要求,加强基金项目管理,保证基金项目经费及时到账,将联合计划(基金)项目纳入“包干制”管理,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联合基金在科技人才培养上的积极作用,保证联合计划(基金)人才培养计划顺利实施并取得良好效果。

我单位承诺,在辽宁省科技计划联合计划(基金)实施方案编制及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全过程中,严格遵守辽宁省科技计划项目和财政资金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保证财政资金专款专用,落实相关保障条件,严格科研诚信管理,对立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主体责任,并按照立项项目合同约定推进项目实施。如有违反,本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愿接受相关部门做出的各项处理决定,包括但不限于终止项目执行、追回项目经费,取消一定期限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记入科研诚信严重失信行为黑名单以及相关负责人接受相应党纪政纪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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