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沈阳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年以来立项的校内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均可参加结题验收,2020年课题必须参加结题,未结题则按照《沈阳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二、结题要求
以项目合同书为准。
三、结题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沈阳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申请·鉴定书》(附件1);
2.《沈阳工程学院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
3. 项目合同书;
4. 研究报告或研究案例(以立项合同书为准);
5. 成果佐证。
请申请人将鉴定书、项目合同书、研究报告/研究案例与成果佐证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实名、匿名材料各一份),发送给本部门,经部门审核后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刘欢。
各部门将所有项目汇总到结题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通过企业微信发送给刘欢,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到发展规划处(校部412)。
发展规划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受理时间
请各部门及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时间截止2023年10月18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远 刘欢 联系电话:5242 5243
发展规划处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