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委托项目主持人所在学校对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辽教通[2023]264号),学校受辽宁省教育厅委托组织了2021、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经主持人提交项目中期报告、专家评审,决定批准13项2021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与14项2022年度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一般项目通过中期检查,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8月26日-28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发展规划处提出。提出异议的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及理由,以及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远 刘欢
办公电话:5242 5243
办公地址:校部412
附件: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论一览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