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提名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 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通知部分内容如下,详情请见附件。
一、提名方式
(一)单位提名。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辽宁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和第九条有关规定。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照要求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范围内择优提名。
二、提名时间
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月22日08:00
校内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10:00
在线提交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2月23日17:00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2月29日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