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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校内科技基金项目第一次结题的通知

时间: 2019年05月06日 14:29 作者:  点击:

校内各部门:    

2019年度校内科技基金项目第一次结题工作启动,请项目负责人按照《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填写结题材料,要求如下:    

1.此次结题项目包括2019年度应结题及此前延期结题的项目;    

2.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结题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6000字以上)、《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经费手册等结题材料;同时提供成果证明,如发表的论文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核心期刊、EI全文检索期刊提供录取通知即可)、研制的样机、开发的软件、研究报告等;以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应提供应用证明或2名以上正高职专家的评审意见;结题材料经所在部门审查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4.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应向科技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申请延期(一般延期不超过半年),由所在单位签署证明,科技处批准后生效。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结题和延期后仍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项处理,2年内禁止项目负责人申请学院科技基金项目;    

5.报送时间:以部门为单位于4月25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到科技处办公室(校部408室)。《沈阳工程学院科技基金项目结题书》、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提纲请到科技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6.对于成果形式含样机、软件等的项目,将进行实地考察,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7.审核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结题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科技处网站公布;    

8.此次项目结题验收结束后,将进行2019年度院内科技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随时关注科技处网站通告。    

联系人:谷彩连    

电话:5273    

科技处    

2019年3月28日